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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州经济委员会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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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产业政策及法规科
3、统计信息科
4、经济运行科
5、工业科(楚雄州黄金生产管理处)
6、能源交通科(州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7、技术进步与创新科
8、中小企业科
9、乡镇企业科
10、企业服务体系科
11、重点产业科(州天然药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2、建材科
13、企业改制科
14、老干部管理科
15、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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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经济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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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健全、完善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部门会议的组织和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接待等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机关内部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
(二)产业政策及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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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分析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参与地方性综合经济法规及相关行业法规的起草、修改;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拟定工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指导产业与布局同步发展;研究拟定我州工业经济园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负责委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与宣传,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工作;负责民爆企业生产经营行业管理、资质审核及指导工作。
(三)统计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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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州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州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我州工业、能源、交通、重点产业、非公企业、乡镇企业行业综合统计及资料汇集工作;承担委机关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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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研究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调控的意见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行业、产品和市场供需情况,平衡和衔接产、运、销;提出动用省、州储备物资的建议;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考核及重点企业运行监测;联系相关行业协(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五)工业科(楚雄州黄金生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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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石化、冶金、机械、轻纺、食品、造纸、饲料、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法戴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结构调整,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全州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许可证发(换)管理、年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农药生产企业定点和生产核准的管理工作;履行黄金工业生产管理职能;负责州冶金矿产业协调指导组办今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六)能源交通科(州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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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管理办法及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全州电力、煤炭工业综合性市场规划,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能源行业结构调整和“三电”工作;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煤炭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和地方煤炭生产安全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处理电网运行和电力、邮电通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铁路、公路重要物资出省、出口运输计划平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州联运工作和行业管理,制定集装箱联运和客货联运发展政策措施;拟定全州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案,引导煤炭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行使煤矿安全监管职责;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七)技术进步与创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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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全州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创新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州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上报并组织实施;管理安排州财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及省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目录要求,编制我州工业企业投资导向目录;制定促进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推进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改造工作;推进以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组织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认证工作。
(八)中小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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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研究制定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和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中的相关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和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中的相关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楚雄州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九)乡镇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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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编制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协调落实年度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制定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在县城和重点乡镇集约发展;协调支持县乡配套经济,积极引导县乡中小企业参与城市大工业、大企业、优势企业的产业分工体系;联系乡镇企业协(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企业服务体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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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和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和信息化建设等服务机构建设;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的有关工作;规范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化中介服务市场;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合法权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人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投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州企业的减负治乱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重点产业科(州天然药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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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州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对我州重点产业实施宏观指导,协调重点产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跟踪掌握发展动态;对医药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拟定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我州重点产业发展态势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为州委、州政府研究制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承担州天然药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建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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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建材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建材工业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对重点建材产品实施监督管理;掌握行业科技和装备情况,指导行业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法规,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与应用,保护耕地,节约资源;分析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汇集、分析建材行业经济科技指标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秩序;贯彻国家推广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促进建材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与管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
(十三)企业改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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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全州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老干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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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委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向离退体老干部通报工作情况,掌握离退休老干部思想状况,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教育活动;按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好离退休老干部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有关离退休老干部的各种政策;协调解决离退体老干部提出的有关一问题。
(十五)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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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协调组织全州经济委员会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主管全州工程、工艺美术、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乡镇企业职称申报工作,承办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州企业(乡镇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教育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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